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“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及“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”有关精神,根据《关于启动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”项目的通知》(中南大教字〔2008〕10号)和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”(试行)》(中南大教字〔2008〕11号),学校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申报对象:参加申报的对象仅限于全日制普通本科1-3年级的学生。
2.拟评数量: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4个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4个,每个资助5000元;一般项目20个,每个资助3000元。
3.起止时间:
4.申报程序:
①各学院成立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”,并将指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;
②填写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》,报所在学院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”;
③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选,按要求和分配的项目数向学校推荐。
5.相关要求:
①各学院在1-3年级本科生中作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,组织学生学习学校《关于启动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”项目的通知》(中南大教字〔2008〕10号)和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”(试行)》(中南大教字〔2008〕11号)两个文件精神;
②拟定项目名称,制定实验计划,并确定指导教师;
③学生自行成立项目组(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),确定项目负责人,并进行明确分工;
④各学院成立的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”要认真负责本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、评选与推荐,充分发动,认真组织,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6.联系人: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伍志文,联系电话:88385033
特此通知
附件一: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》
附件二: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》
附件三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推荐项目分配表
教 务 部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四日
附件三: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》.doc